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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松县委老干部局“三定”方案

点击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12-12    打印

 

 
松办发[2002]120号
 
关于印发《中共宿松县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》的通知
 
各乡、镇党委、县委各部委,县直各单位党委、党组(支部):
   《中共宿松县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》业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,县委批准,现予印发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月


 
中共宿松县委老干部局
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
 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宿松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庆[2002]33号),设置县委老干部局,由县委组织部管理。县委老干部局在县委领导下,承担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    一、主要职责
   (一)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、政策,研究参与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规定和细则,并组织实施。
   (二)督促检查全县老干部政治、生活待遇的落实,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。
   (三)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,为宿松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继续发挥作用。
   (四)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,向县委、县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。
   (五)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   (六)指导老年大学、老干部活动室、老干部病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。
   (七)指导全县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。
   (八)负责老干部来信处理和来访干部的接待工作;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;外县来我县老干部接待工作;离休干部荣誉证办理工作;协调安排老干部参观、健康检查工作;老干部统计和走访慰问工作;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、协调等工作。
   (九)承办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   二、内设机构
    根据上述职责,县委老干部局设2个职能股(室)
   (一)办公室
    协助局领导组织、协调机关工作关系;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,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人事、工资、财务、行政管理等工作;起草综合性文稿,来文来电处理和档案、管理工作;负责本局老干部的管理、服务及外县来我县老干部的接待工作;承办关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   (二)老干工作股
    负责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;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,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,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;负责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安排老干部健康检查、参观和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;承担离休老干部荣誉证的办理工作;办理县级以上老干部治丧有关事宜。协调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;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。
   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    县委老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。其中:局长1名,副局长1名。
    机关附属事业编制2名。(含关工委办公室、老年大学事业编制1名)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主题词:机构改革 县委老干部局    方案    通知
发:各乡、镇党委,县委各部委,县直各单位党委,党组(支部)。
中共宿松县委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印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印130份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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